(一)关于用人单位的缴费标准,依照职工个人缴费基准金额总数的百分之二十来进行缴纳,此项任务将交由用人单位下设的银行账户按时、优先进行代扣处理。
(二)至于职工本身的缴纳义务,则按照其自身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八进行计算,并由所服务的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为扣除。
(三)当职工个人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时,用人单位和职工需以上述数值的百分之六十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
(四)如果职工的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那么用人单位及职工便需要以上述数值的百分之三百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而超出百分之三百的那部分则不能成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同时也无法用于计算发放基本养老金的数额。
(五)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他们应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为自己以及员工进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其中,百分之八会被计入个人账户;此外,个体工商户还需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而员工则需根据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员工自己的这部分缴纳金额将会完全计入个人账户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二、企业职工判刑开除吗
企业职工如果被判处刑,企业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多少钱”,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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