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一)关于薪资支付凭据以及员工薪资发放花名册,以及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详细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具有明确身份证明效力的证件;
(三)劳动者所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相关招录信息的记录;
(四)考勤记录,以反映劳动者的出勤情况;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若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控并管理的与仲裁请求直接相关的证据材料,仲裁庭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此类证据。
另外,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却存在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可依据实际履行的权利义务、薪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其他相关证据来证实劳动关系的确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劳动仲裁如果不接受调解之后怎么办
在劳动仲裁中当事人未及时达成调解协议的,将会正常进行仲裁程序进行开庭审理。裁决书下达后,当事人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如何证明劳动关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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