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倘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致使强大的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二)蓄意与他人恶意串通,从而破坏了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三)采取看似合法实则非法的行为,以掩饰其真实目的;
(四)无视社会公德与伦理,不惜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
(五)严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规章中具有强烈强制性的规定。
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将导致所缔结的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所谓“合同无效”,即是指由于合同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效条件,使得该合同自然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国家对于已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这也充分体现出国家对于合同关系的深度干预。
然而,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与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却有着天壤之别。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条件如下:1、特许经营权的专门收费账户,在质押后,应当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进行设定,控制收费;质押的期限;质权实现的方式。2、经过批准。特许经营权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时带有专营性质。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现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