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没资质法律责任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6-06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5人
专家导读 关于包工头无资质情况下所应承担之责: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若实际施工行动已超出其资质等级授权范围,但在建设项目完工之前成功获取了相应资质级别,则有关当事人如提出依照无效合同来进行处理的请求,本院将予以驳回。
包工头没资质法律责任怎么认定

一、包工头没资质法律责任怎么认定

关于包工头无资质情况下所应承担之责: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若实际施工行动已超出其资质等级授权范围,但在建设项目完工之前成功获取了相应资质级别,则有关当事人如提出依照无效合同来进行处理的请求,本院将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包工头没钱,工人拿不到工资怎么处理

1、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打电话去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他们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包工头没资质法律责任怎么认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包工头没资质法律责任怎么认定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5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8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8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3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7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35****516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798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866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包工头雇佣工人受伤赔偿责任是怎么认定的?
包工头雇佣工人受伤赔偿责任是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的,但如果未购买工伤保险的,那么就是需要由包工头来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书交警口头确认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报警,交警过来现场勘查后,认定了责任归属,口头确认双方各自的责任,如果随后开具的书面交通事故责任书和口头确认的一致,那么交警口头确认的是生效的,如果不一致,以书面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那么口头确认的是无效的。
10w+浏览
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私人包工头出了工伤事故包工头负责任吗
[律师回复] 由具有资质的转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34号)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9号)第三条规定,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把业务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包工头的,包工头招用的工人从事承包业务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34号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9号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
(四)、
(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人突发疾病死亡包工头负责任吗
工人在工地上突发疾病死亡的这种状况包工头通常情况下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绝大多数工地上的普通工人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也没有劳动合同,所以很难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是劳务关系,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受伤的,雇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有哪些
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认证要求和许可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认证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认证要求的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其使用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印刷并统一规定编号。证书持有者可将标志标示在产品、产品铭牌、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上。使用标志时,须在标志上方或下方标出认证委员会代码、证书编号、认证依据的标准编号。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分为方圆标志、长城标志、PRC标志。此外,一些较有影响的国际机构和外国的认证机构按照自己的认证标准,也对向其申请认证并经认证合格的我国国内生产的产品颁发其认证标志。如国际羊毛局的纯羊毛标志,保险商实验室的UL标志等,都是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认证标志。
方圆标志分为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两种。方圆标志用于没有行业认证委员会的商品的合格认证或安全认证。
长城标志为电工产品专用安全认证标志。
PRC标志为电子元器件专用合格认证标志。
相关知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规定,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时采用的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转让认证标志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
对于认证产品的质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该产品的企业的质量体系达不到认证时所具备的条件,给用户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经监督检查,发现获准认证的产品不合格,属生产企业责任的由颁发认证证书的认证委员会撤销认证证书。经过认证的产品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时,生产企业应当负责包修、包换、包退;给用户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务分包的工程质量责任划分
1、工区质量职责。制定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质量技术措施等质量管理文件及要求。2、分包队伍质量职责:1、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完善管理机制和质量责任制。2、严格执行工区制定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质量管理文件及要求。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
在认定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2、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包头坡道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二)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三)路权原则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
(四)安全原则
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怎样分析双方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事故责任的划分,先确定一方已违反了通行规定,后分析另一方如何处置,再以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义务来衡量双方行为的作用并划分责任。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19包头车辆间的车祸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2019包头车辆间的车祸认定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二)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三)路权原则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
(四)安全原则 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怎样分析双方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事故责任的划分,先确定一方已违反了通行规定,后分析另一方如何处置,再以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义务来衡量双方行为的作用并划分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包工头没资质法律责任怎么认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