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再转赠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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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继承房产后,所有权人有权再赠与他人。房产赠与是所有权人的基本权益,需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继承则是房产所有人去世后,其遗产由合法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继承,首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房产再转赠可以吗

一、继承房产再转赠可以吗

在获得房屋遗产之后,确实有权将该房产转而赠送给其他人。

房产的赠与乃是每位房产所有权人所享有的基本权益之一,完全由其自主决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过户手续便可。

至于房产的继承,则是指当房产所有人离世时,其合法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财产进行继承的过程。

在此情况下,合法继承人的首要顺位为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方式明确指定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承房产在哪里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房产再转赠可以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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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了可以再转继承吗?
代位继承了可以再转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死完,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死亡了,继承人生前也没有表示要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可以将其原来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继承给其继承人。注意转继承人可以是直系亲属,也可以是其他的继承人,只要有合法继承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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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的遗赠继承比例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一、再婚家庭的继承人顺序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二、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继承后,再赠与的房产需要缴税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祖父母;2,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父母.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1。 3、外孙子女; 2.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个人所得税、外祖父母.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2公证费、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2二、兄弟姐妹.6房屋登记表: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一样 2.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2,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房产平面图二份、情况说明 3.2申请人身份证明,免征个人所得税.1;2; 3.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 3、遗赠取得房产的、费用1; 2、子女.3契税.1登记申请书原件.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1营业税:当地公正收费标准1;2.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以及发生继承:免征 1.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3. 1、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赠与过户1;2,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2、孙子女,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所需材料2,按照“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税率为20%。3,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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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们儿的姥爷去世了,给哥们儿的爸爸留下了一份遗产转继承的,转继承再代位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虽然两者从表象上看很相似,但对它们处理并不相同。
1、对代位继承的处理。《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为适用的前提条件,代位继承人也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在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时一定要明确和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二是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三是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均可作为代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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