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住房拆迁补偿办法,其相关精神及实施方法详细规定如下:
对于居住性房屋的拆迁工作,应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本细则所设定的要求,向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租赁者提供多样的补偿与补助措施。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估价;
2、房价补贴;
3、针对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4、居住困难家庭的生活保障补贴;
5、搬迁费用及临时安顿费等。
为了鼓励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出租者积极配合、按期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将赋予奖赏,具体的奖励额度标准则将由各个区域(县级行政单位)的政府所制定。
具体的补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被政府征收居住性房屋的补偿金额等于评估价格加上价格补贴之和。
其中,评估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所得之积。
若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则以评估均价为准进行计算。
评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除以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
评估均价的标准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之后计算得出,并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价格补贴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均价乘以补贴系数再乘以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补贴系数的取值不得超过0.3,具体的标准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对于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或者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情况,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还需额外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均价乘以补贴面积。
套型面积补贴将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做出之日起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进行计户补贴,每份证件的补贴面积标准上限为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的标准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补助:
(一)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二)
价格补贴;
(三)
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四)
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五)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评估价格+价格补贴,但本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评估均价=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
评估均价标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后计算得出,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补贴系数不超过0.3,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二、上海拆迁房补偿款如何分配
上海拆迁房补偿款分配如下:私房拆迁款是对被拆迁房屋产权人的补偿,产权人需要协调其他居民的安置和拆迁补偿的分配;公房拆迁款是由公房承租人和共同居民共同分配,一般按照承租人和共同居民人数和平均分配原则分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上海拆迁地段赔偿金如何计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