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7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8人
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因为公司有独立财产并承担债务,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事的。但如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逃避债务,或财产与公司混同无法证明独立性,则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执行其个人财产。若欠款属个人而非公司,公司在执行财产后可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吗

一、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吗

通常情况下,我们并不能够直接地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

原因如下:

首先,作为企业法人,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且依法享受相应的法人财产权利。

在其全部财产范围内,公司需要对自身所负有的债务承担责任。

而法定代表人则是代表法人进行相关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他们的职务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将由法人全权承担。

其次,如果法定代表人滥用了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试图逃避债务,给公司债权人造成了严重损失,或者当法定代表人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独立性时,那么他就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有可能去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

最后,如果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产生的欠款实际上属于个人欠款,那么在执行完公司财产之后,公司有权向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吗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8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7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8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2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1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3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5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6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对阻碍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对阻碍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如何处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定代表人财产是否被执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是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以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最高院执行程序解释) 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的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快速解决“非诉讼类”问题
当前68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法定代表人有权执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是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以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最高院执行程序解释) 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的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法定代表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财产可以被执行吗
[律师回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是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以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最高院执行程序解释)
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的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执行财产的法定代表人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是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以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最高院执行程序解释) 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的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欠债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公司欠债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法定代表人财产是否可以直接执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是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以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最高院执行程序解释) 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的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被执行人是单位, 法定代表人财产可以执行吗?
[律师回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是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以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最高院执行程序解释)
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的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法律对于执行人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财产吗?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是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以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最高院执行程序解释) 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的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几个?
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代表,也只能有一个依法注册的法人。法人代表不是公司的职务。法人代表可能是董事长。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被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是被执行人还是法人
[律师回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是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以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最高院执行程序解释)
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的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8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法院对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执行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是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以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最高院执行程序解释) 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的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法定代表人是诉讼代表人吗
法定代表人不是诉讼代表人,两者是有区别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会在营业执照上明确,可以代表企业出席相关商业活动的人员。诉讼代表人一般指的是代表公司参与诉讼的人员,属于企业的管理人员。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老公车祸死亡,法人代表是否有权利代表他的财产
[律师回复]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的形态。 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执行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可否被执行
[律师回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是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以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最高院执行程序解释)
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的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代表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和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不是一个人不可以。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的经营场所,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
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条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公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直接关系其重大利益的事项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涉及公共利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已经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关信息,公众有权进行查询。
第二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企业注册地址及仓库地址变动情况营业场所、存储条件及主要储存设施、设备情况。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事项。扩展资料: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鼓励从事
第一类、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第八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设施、设备目录。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经办人授权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申请事项属于其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的,应当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通知书。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区别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