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人受伤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当涉及到无任何合同保障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所遭受的伤害,并且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为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金的情况下,根据法律条文所载明的规则,该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具体规范和标准来承担与之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并支付所需的费用。
在处理此类不签署劳动合同的工伤索赔申请时,劳动者可向有关部门提交员工考勤纪录以及薪资发放凭证等各种证据以支持其所主张的劳动关系的成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人受伤包工头和雇主谁负责
工人受伤,包工头是实际雇主,且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由包工头负责;包工头属于中介,雇主与工人之间为劳务关系,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人受伤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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