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临时工工时不满工期扣差价合法吗
该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范。
在未履行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雇主以扣除酬金的方式对待雇员,这无疑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选择向雇佣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申诉,亦可选择向雇佣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做临时工会不会影响拿失业金
临时工属于非正式工作,用人单位一般不会给劳动者购买保险,所以失业后打临时工,依然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发放对象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第一失业人员购买了失业保险;第二非本人自愿造成的失业;第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重新就业的要求。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才有资格申领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做临时工工时不满工期扣差价合法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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