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进户门安装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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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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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国对商品房入口门的技术规范如下:房门宽度0.8~0.9米,高度为2~2.4米;非标准尺寸门每扇宽度0.6~1.0米;单元门宽度和高度至少分别为2米和2.4米的。
商品房进户门安装标准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进户门安装标准是怎样的

与此同时,中国对商品房入口门的具体技术规范如下所示:

通常情况下,房门的宽度应控制在0.8~0.9米之间;而对于房门的高度,既不能低于2米,也不得高于

2.4米;如果使用两扇或者多扇非标准尺寸的门,其每扇门的宽度则需保持在0.6~

1.0米之间;至于单元门,它所必须达到的宽度和高度至少分别为2米以及

2.4米。

《住宅设计规范》第五条

户门应采用具备防盗、隔声功能的防护门。

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

保证居住的安全性,本次修编明确规定住宅户门应具备防盗、隔声功能。

住宅实态调查发现,由于原规范中“安全防卫门”概念模糊未明确其应具有防盗功能,普遍被住户加装一层防盗门,而加装的防盗门只能向外开启,妨碍楼梯间的交通,本条规定设计时就应将防盗、隔声功能集于一门。

二、商品房进行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进户门安装标准是怎样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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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精装修部分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而构成延期交房精装修引发的法律纠纷,可能导致开发商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从侵权角度看,如室内环境污染致人身体损害,开发商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可能产生的精神损失。从违约角度看,交付的房屋精装修工程部分不符合质量要求,开发商要承担整改与赔偿的责任延期交房,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这种情况下,除出卖人能证明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它免责事由,都应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实务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是,房屋虽按约定时间交付,但因为存在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购房人认为整改期间应当属于延迟交付,而开发商认为整改是在正常交付基础之上进行的,不存在延迟交付责任。但我们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来看,“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笔者认为,此条款中的“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不仅单纯地指因装修质量存在瑕疵、缺陷而产生的返工费、维修费等直接经济损失,更应包括因维修整改导致延长交房期限而给购房者造成的实际或潜在的迟延交付损失,明确了开发商应对此情形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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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区别
[律师回复] 商标侵权是指以下几类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司法实践中,有些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权人使用的名称、包装、装潢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例如:企业名称权、商标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是经营者在从事自己的经营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种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特有符号,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起着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是经营者向公众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重要区分标志,也是经营者逐步积累起来的一种竞争优势,这种竞争优势受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可见,构成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知名商品;
2、该名称、包装、装潢必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
3、擅自使用的名称、包装、装潢必须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
4、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只有上述四个条件完全具备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对于装潢的理解
装潢,是指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规定的知名商品特有装潢包括了两层含义,即商品本身的装潢和包装的装潢,两者均受法律保护。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规定:由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
(二)项规定的“装潢”。这使得“装潢”的法律含义进一步扩大化,这样更有利于对特有装潢使用权人的保护,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打击仿冒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参与或承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共有八个,他们的职责分别是:  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质监部门:承担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工商部门:承担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食品餐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承担进出口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农业部门:主要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对食用农产品实施安全监管。  商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实施计划制定工作。  工业与信息化部门:与商务部门相同。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报送备案的企业标准,向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通报。  第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谁有玻璃门制作安装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谁有玻璃门制作安装合同范本?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玻璃门安装之放线、定位将固定玻璃和活动玻璃门组合成完整的玻璃门,然后依据设计施工图纸要求,进行统一放线、定位,并确定门框位置。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合同签约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合同签订地点:  
二、承包方式:  
1、综合单价包干,该单价已包括(包成品制作、包安装、包竣工验收,保修期内免费维保、半成品材料费、运费、安装验收费、税金、材质检验费等、玻璃洁净、材料的场内外运输、保险及风险等一切措施费、利润等费用)。  
2、结算方式:综合单价×工程量(按现场实际门窗安装尺寸计算面积计算工程量)。。  本工程各分项综合单价为:推拉门元/㎡、推拉窗元/㎡、观光电梯幕墙元/㎡、地下通道玻璃幕墙元/㎡、地下通道钢结构雨棚元/㎡、观光电梯钢结构元(单项)、地下通道钢结构元(单项)。结算时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安装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实际尺寸计算。  
3、工程量暂定为:㎡,工程暂定总造价为:元。  
三、材质要求:  
1、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为粉末喷涂,颜色按甲方指定样品。推拉窗采用90系列,主材壁厚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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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胶条必须使用“荣基”品牌,材质必须采用三元乙丙胶条或橡胶条,保修期内不得硬化。玻璃胶使用“广东白云”或“杭州之江”品牌。所有五金配件必须使用“坚朗”品牌,推拉门窗均使用月牙锁、双尼轮滑轮。门窗所有螺丝必须采用不锈钢螺丝。  
3、玻璃幕墙、钢结构顶棚及玻璃屋顶、钢结构雨棚  酒店观光电梯采用140系列隐框幕墙,铝合金型材壁厚:主龙骨壁厚
3.0mm,横梁壁厚
2.5mm。玻璃采用8mm厚白玻热弯钢化。钢梁材料规格及要求严格按招标图纸。  4地下室出入口幕墙采用140系列隐框幕墙,铝合金型材壁厚:主龙骨壁厚
3.0mm,横梁壁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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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下室出入口钢结构雨棚使用6+
1.14pvb+6mm双钢化夹胶玻璃,钢结构材质及沿口包边铝板必须严格按招标图纸报价。  
6、地下室出入口顶棚及玻璃屋顶使用6+
1.14pvb+6mm双钢化夹胶玻璃,钢结构材质及沿口包边铝板必须严格按招标图纸报价。  
7、玻璃雨棚及屋顶、玻璃幕墙的胶必须使用“广东白云”或“杭州之江”品牌。五金件必须使用“坚朗”品牌,隐框幕墙开启扇使用两点锁。  
8、幕墙所采用的连接螺丝必须全部为不锈钢材质。  
四、验收标准:  门窗应达到G
B/T的标准要求,气密等为3级、水密性不少于3级、风压不少于3级,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及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品牌、型材、涂层厚度、五金配件、质检部门检测报告等,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乙方应当在物品进场后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进行监理报验,报验合格后方可安装,验收不合格,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货物与封存样品核对验收,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住宅建设门窗应用规范》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有漏刷防腐层现象否则拒绝验收。  
5、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万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站,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2、乙方第一批材料到现场后5天内,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暂定总造价的50%给乙方;  
3、门窗框安装完成且第一批玻璃到现场后5天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造价的80%给乙方;  
4、门窗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5天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造价的90%给乙方;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双方办理完本工程结算工作。结算资料双方确认签字且竣工资料全部归档后5天内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5%,余额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6、乙方依据甲方现场签字盖章后的验收单,开合格等额的发票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六、双方责任;  甲方不提供施工单位的仓库、住宿等责任,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1、甲方责任:  协调现场安装条件及土建分包单位施工配合费标准(门窗工程暂定总价的
1.5%以下)门窗安装单位或与总包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到现场验收并签字认可,不负责现场保管的责任。按合同要求及时付款。  
2、乙方责任:  (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按时安装,含外框封闭等一切工序,现场确定门窗的开启方向并承担责任。  (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在安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乙方自己处理并负全责。甲方及监管单位概不负责。  (
3)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保修,接到甲方或者建设单位通知必须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如推迟不到现场,甲方有权追溯违约金每次1万元,甲方自行维修所造成的费用继续向乙方索赔全部款项。  (
4)安装合格后的门窗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及安装验收后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门框封闭后的防水处理工作。  (
5)门窗水泥套口土建完成后,门窗安装单位必须做外框防水密封胶处理,确保不会因收缩裂缝渗水现象。  (
6)乙方已加工或安装完成的(半)成品,甲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时,乙方应积极配合。但甲方应按实给予乙方签证及费用补偿。  
七、保修条款  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百叶窗等质量保证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质保期内免费维修。(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门窗、幕墙、铝合金材质翘曲变形、门窗开关不灵活有噪音响声,玻璃自然爆裂或其它材质变形老化、门窗漏水,胶条硬化裂变、五金配件生锈、或者使用了与招标合同文件不相符的材料等、铝合金材料涂层脱落变色、腐蚀氧化等。)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则按该笔应付工程款金额的千分之叁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负责。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安装工期延长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工期或交货期相应顺延。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或责任导致逾期超过5日未交货的,应当每日按该批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安装工期不予延长。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提讼申请或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解决。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六份,乙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之日止。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4、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附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件,并将复印件交付甲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5、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7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6、补充事项
一:如甲方中途补充(增加、变更)采购数量,乙方不得拒绝或提价,并履行以上合同条款要求。  
7、补充事项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交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税务登记、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委托书及身份证等复印件,原件备验。招标文件为合同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不合同相抵触条款以合同为准。  以下为签署页,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土建单位电话:  负责人: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务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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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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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精装修部分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而构成延期交房精装修引发的法律纠纷,可能导致开发商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从侵权角度看,如室内环境污染致人身体损害,开发商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可能产生的精神损失。从违约角度看,交付的房屋精装修工程部分不符合质量要求,开发商要承担整改与赔偿的责任延期交房,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这种情况下,除出卖人能证明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它免责事由,都应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实务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是,房屋虽按约定时间交付,但因为存在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购房人认为整改期间应当属于延迟交付,而开发商认为整改是在正常交付基础之上进行的,不存在延迟交付责任。但我们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来看,“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笔者认为,此条款中的“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不仅单纯地指因装修质量存在瑕疵、缺陷而产生的返工费、维修费等直接经济损失,更应包括因维修整改导致延长交房期限而给购房者造成的实际或潜在的迟延交付损失,明确了开发商应对此情形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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