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房产过户给一方需要多少钱
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地产,如需转让至某一方名下,可能涉及到支付工本费用以及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关于印花税的具体税率,通常情况下为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左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契税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以享有豁免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房屋及土地的所有权原本归属于夫妻中的一方,现欲将该所有权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形式,或是转让给另一方,或者原本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持有,现欲变更为任何一方单独持有,又或者原本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持有,但双方协商决定变更各自持有的比例,在此种情况下,均可享受契税的豁免政策。
《契税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夫妻共同房产孩子是否有份
在法律层面上,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地产所有权属于夫妻双方,而非其未成年子女。
当父母面临离婚事件并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时,他们应以互谅互让或者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无论子女是否已经成年,皆无法参与到这一场涉及他们父母的财产权利处分之中。
另外,非经法定程序,父母在离婚过程中不可以擅自处理子女名下的财产。
有鉴于此,即使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所属财产,父母也无权在二人离婚时将之纳入财产分割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共同房产过户给一方需要多少钱”,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