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怎么办
若您发现自家的土地所有权已被登记至他人名下,可以参考以下流程:
首先,您需要携带原土地权利证书作为凭证;
其次,准备能够证明登记出错的相关资料以及土地权利人书面签署的同意更正证明书;
最后,前往本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请求对错误记载在土地登记薄上的事项进行修正。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怎么办
倘若您发现土地已经依法确权但却登记于他人名下,那么恭喜您,在此期间内,您依然有资格立即申请改正。
当确权流程全部宣告结束之后,您也大可不必忧虑,只需前往主管土地行政事务的相关部门,带上错误或遗漏登记原由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即可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户籍调查。
随后,将这份调查结果报告并提交给发证机构进行严格审批与核实,以便实现户籍信息的及时纠正和完善。
请注意,在这段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土地行政管理的相关部门必须要做出正确的决定(包括更正和予以维持不变),否则,作为当事人的您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我们诚挚地提醒您,如果在这个期限内该部门未能履行法定职责,您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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