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员工自己要走要赔偿吗
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即便员工自行离职亦无需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员工仍有权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给予的两倍薪资补偿。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达成共识后,劳动合同即可予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辞退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若劳动者未积极主动地与用人单位商定并签署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再次提醒劳动者,明确双方劳务关系的终止日期,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性补偿金,但必须依法足额支付劳动者在实际工作期间所得的劳动报酬。
反之,若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该用人单位不仅需要每月向劳动者双倍发放工资,还需与劳动者一同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满一年之后仍未与劳动者达成正式书面劳动契约,则必须为劳动者支付长达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样也应视作已与劳动者缔结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对于无理由辞退员工的现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以下修正后的标准来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总时长,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整年计算;
不足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此处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即按应发工资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签劳动合同员工自己要走要赔偿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