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企业出现拖欠员工薪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劳动者可凭借其权利行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首先是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次是用人单位并未依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标准来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或工作环境;
再次就是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如若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侵犯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除上述三点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统称为“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未按时付工资职工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雇主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发放员工薪酬的情况下,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约关系。
对于劳动者而言,若符合以下几种特定情况之一,即可依法解除劳动合约:
首先是在工作过程中,雇主未能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安全生产环境;
其次,雇主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应得工资;
再者,雇主未能依照规定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最后,如果雇主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将被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合法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用人单位未按时结算工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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