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老板要赔吗
若员工在下述特殊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即便不属于工伤范畴,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即在正常下班过程中,因自身疏忽导致的跌倒、碰撞等非主观原因所致的伤害。
然而,从法律层面而言,根据现行法规之规定,如职工在往返工作地点和住处之间的通勤途中,遭受了不是由其本人负有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类似情形,则可依法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到底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守则明确强调,职工在日常上下班的途中,仅有以下两大类情况可以被客观地鉴定并视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具体要求如下:
其一,由于遭受了非由自身主要责任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轮渡运、铁路运输等各类意外事故而引起的身体伤害;
其二,在参与抢救自然灾害、保卫社会公共利益等一系列维护国家利益的事件过程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类型工伤,包括在上班途中因个人原因遭遇的摔倒伤害等情况,均无法依法界定为工伤,企业也无需对该类事故负担任何赔偿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老板要赔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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