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老板要赔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员工在下班途中因疏忽导致的跌倒、碰撞等意外伤害,虽非工伤,但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然而,若员工在通勤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类似情况,可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老板要赔吗

一、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老板要赔吗

若员工在下述特殊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即便不属于工伤范畴,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即在正常下班过程中,因自身疏忽导致的跌倒、碰撞等非主观原因所致的伤害。

然而,从法律层面而言,根据现行法规之规定,如职工在往返工作地点和住处之间的通勤途中,遭受了不是由其本人负有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其他类似情形,则可依法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到底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守则明确强调,职工在日常上下班的途中,仅有以下两大类情况可以被客观地鉴定并视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具体要求如下:

其一,由于遭受了非由自身主要责任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轮渡运、铁路运输等各类意外事故而引起的身体伤害;

其二,在参与抢救自然灾害、保卫社会公共利益等一系列维护国家利益的事件过程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类型工伤,包括在上班途中因个人原因遭遇的摔倒伤害等情况,均无法依法界定为工伤,企业也无需对该类事故负担任何赔偿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老板要赔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老板要赔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7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2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1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7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1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工地下班骑摩托车自己摔伤老板有赔偿吗
工地下班骑摩托车自己摔伤的这种情形是不能要求老板赔偿的,如果跟工地上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才能认定成工伤,自己摔伤的不算工伤。如果是劳务关系,受伤原因跟工作相关的才能要求老板赔偿。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在上班的路上,工人自己摔死了,老板需要负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不需要,因为是工人摔死的,并不是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因此不算工伤,老板不需要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在上班的路上,工人自己摔死了,老板需要负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不需要,因为是工人摔死的,并不是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因此不算工伤,老板不需要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自己摔跤上班路上算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自己摔跤是不算工伤的,我国法律上只规定了在上下班途中因意外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伤害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对于自己摔跤的行为,也工作是没有关系的,是不存在认定为工伤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在上班的路上,工人自己摔死了,老板需要负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不需要,因为是工人摔死的,并不是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因此不算工伤,老板不需要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5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下班自己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属于工伤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公司开会下班晚路上自己摔伤不算工伤。职工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即: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项规定,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运输部门、铁路部门认定或者人民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
二、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职工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上述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的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摔倒受伤的,此时一般是不能认定属于工伤。因为劳动者摔伤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有处于一种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认定其构成工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在上班路上自己摔伤或摔死,算不算是工伤?
[律师回复] 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只有一种情形,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上班路上自己摔倒算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自己摔倒不算工伤。如果在上班途中因为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自己摔伤的话,属于自己负主要的责任,不属于视同工伤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下班路上自己骑车摔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在上班时间自己走路不小心把腿摔伤了老板该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老板要赔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