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劳务合同要注意什么
劳务合同订立过程中务必重视以下事项:
1.在签署合同之初,劳动者应首先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状况,判断其是否属于依法注册成立的正规企业。
2.劳动者需对自身的具体职责有清晰认识,并在合同条款中详细标明工作内容及工作场所。
3.关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务必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口头承诺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4.对于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日期,也需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说明,是采用现金结算还是通过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
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与工作环境同样需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部分劳动者为了获取更高的收入,可能会默许用人单位要求的过度加班行为,然而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因工资争议引发的诉讼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正是由于此类问题所导致。
6.社会保险方面的约定亦不容忽视。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签劳务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值得注意的是,签署劳务合同仅在特定情况下方可进行,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均能签署劳务合同。
在劳务合同环境下,劳务参与者所享受的权益可能相较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略为逊色。
基于此原因,有许多用人单位在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要求时,却会选择违法地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以期降低企业负担和风险。
关于签署劳务合同的具体情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那些已经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士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其次,那些既已退休又受雇于其他单位的人员以及其他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或者那些已实现企业内部辞职的人员也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这些人群需要签订劳动关系协议的话,那么他们应该签署的就是《劳务合同》。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合同需要综合考量几方面因素:
第一,劳动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其次,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遵守的管理规则必须由用人单位制定;
最后,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必须被视为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一部分。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满足上述条件,即便双方签署的实际上是《劳务合同》,但其本质上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应当适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劳务合同要注意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