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收费是多少
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经政府审批通过后,农民获准使用宅基地时,需支付土地证书工本费每户人民币伍元;
若所申请的宅基地为耕地性质,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则需按规定补充占用同等面积的耕地,以达到土地占用与补足之间的平衡关系,同时,此事还须向省级国土资源厅逐层进行报审直至获得最终审理批准。
在原有宅基地原址上进行住宅改建的情况下,如未超出原始面积,则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但仍需办理相应的用地手续;
若改建面积超出了原有范围,则需执行“占一补一”原则,即开垦等同于超额部分的耕地面积进行补偿,或缴纳耕地开垦费作为替代方式。
《土地登记规则(修正)》第一条收费原则土地登记费的收取本着“收费适度,负担合理,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既考虑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能保证土地登记工作的需要。
二、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条件都有什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需满足下列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
首先,应当经过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且最终获得乡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核准;
其次,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必须为本村的合法公民;
再次,作为受让人,其应无拥有其他宅基地,并且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资格审定标准;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独立转让,而应该与相应的住房一起进行整体性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宅基地收费是多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