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吗
离职之后仍然具备发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益。
通常而言,员工有权在自辞去工作的当年内,向所属地区的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
这是因为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了一个有效期为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限,该期限从当事人得知自己的权益受损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之时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因欠发薪酬引发的争议,则须在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然而,如遭遇工伤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具有正当理由无法在离职后的仲裁时效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时,仲裁时效将自动终止。
但是,只要中止时效的原因得以消除,仲裁时效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离职后可以带走掉公司客户吗?
在您完成离职手续之后,我们非常遗憾地告诉您,公司客户资源不能被带走。
因为这样做不仅违反法律法规,同时也是损害了原公司的商业机密利益。
在此,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如果在您与原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有明确指出,客户名单属于商业机密的话,那么这条规定便对您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即便旁人认为这个细节并不构成实际意义上的商业秘密,但作为一名尊敬的员工,您仍然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