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老人去世宅子女儿能继承吗
在农村地区,当老一辈人离世之后,他们所拥有的宅基地并无法被其子女继承。
这是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需要由该集体召开相关会议,经过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和审批后才能进行分配。
因此,那些并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给他人的合法财产,如宅基地,是无法作为遗产予以继承的。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老人去世后名下土地怎么处理
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离世后,村委会是否具备回收土地的资格这一问题,具体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实际状况来确定:
若仅限于户内某位家庭成员的丧生,则有关土地的确权事宜将不发生任何变化,原属于户内其他成员的土地所有权继续有效;
倘若这一户人家所有成员面临生命终结,即符合承包合同中所述之“整体家庭消失”的条件,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土地确权相关政策规定,其所持有的集体土地应归属村里的发包方予以收回,进而确权回属于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老人去世宅子女儿能继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