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房产一方签订卖房合同有效吗
当涉及到配偶共有财产中的房屋进行出售时,若仅有其中一方向外签署了买卖合约而忽略了另一方的明确授权,那么我们不能轻易断言购入此房者为善意买受人。
在此情境之下,这个合约仍然被视为有效的待定合约;
只有在得到配偶另一方的明示认可后,才能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对于已获得另一方认可的情况,该合约将维持其有效性;
反而言之,若是另一方并不认同这个合约,则它将失效。
另外,当第三方以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的前提条件之下购买了房产并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时,即使对方试图追索返还房屋,也会遭到人民法院的拒绝支持。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取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房产孩子是否有份
在法律层面上,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地产所有权属于夫妻双方,而非其未成年子女。
当父母面临离婚事件并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时,他们应以互谅互让或者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无论子女是否已经成年,皆无法参与到这一场涉及他们父母的财产权利处分之中。
另外,非经法定程序,父母在离婚过程中不可以擅自处理子女名下的财产。
有鉴于此,即使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所属财产,父母也无权在二人离婚时将之纳入财产分割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共同房产一方签订卖房合同有效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