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集体土地公有路能买卖吗违反土地管理法哪一条规定
众所周知,农村集体土地不得进行直接交易。
无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隶属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它们都严格禁止私下进行买卖。
特别在我们国家的农村范围内,考虑到农田地属性及其特殊地位与责任,在其管理及使用权上设置了较为严谨的规定。
若农用地欲转变为建设用地,须先通过相应的程序得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核准。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村集体土地征收费村民如何分
对于征收除已耕地以外的其它土地,其土地赔偿费及安置补贴费的规定标准需参照当地对于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及安置补贴费的规范设定。
在耕地拆迁之前,农业人口如果人均拥有一亩以上的耕地,那么对该耕地进行征收时的安置补贴费应为被征收前三年内每亩年产值的三倍;
如果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低于一亩,此时对被征收每亩耕地的安置补贴费将会从年产值的四倍开始计算,每减少人均0.1亩的耕地时,安置补贴费则会按年产值的倍数增长。
但是,最高的安置补贴费数额,不能超过年产值的十倍之限。
若此后仍无法保持被征收农户原先的生活水平,则须得到省级政府部门批准,方可增加安置补贴费。
为了保证公正公平,只要国家依法进行土地征收,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之后,都应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公告和执行。
当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就某地拟申请进行土地征收时,必须全面开展现征地状况的调查研究以及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工作,同时也要将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以及社会保障措施等等在内的重要信息,在拟征地所在的乡镇、村庄以及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不低于30天时间的公示,广泛征求当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组织及其成员、村委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与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村集体土地公有路能买卖吗违反土地管理法哪一条规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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