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不执行会怎么样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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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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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法院裁判文书得不到执行,会导致法律失去威严,影响司法公正性。当事人若拒绝履行,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若故意逃避执行,情节严重者可能触犯刑法。被执行人不履行金钱给付判决,需支付债务利息和相关费用,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受到信用惩戒,影响日常生活和职业发展。
法院判决书不执行会怎么样

一、法院判决书不执行会怎么样

首先,倘若判决一经生效,当事人却无视法律威严,坚决拒绝履行其义务,那么作为受害方的原告便有权利依法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无疑是司法救济的重要环节,缺乏强有力的执行力作保障的判决仅仅只是一份空洞无物的法律文书,难以体现出司法体系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因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乃是每一位公民应有的合法权益,也是法院所必须予以接纳以及积极推进落实的职责所在。

其次,若在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具备执行能力但却故意拖延或逃避执行,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

再者,对于涉及金钱给付内容的判决,如若当事人无视法律尊严,拒不履行,则申请人(即胜诉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中所规定的款项,同时还可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计算。

当然,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亦须由被执行人承担。

最后,若被执行人仍坚持拒不执行已生效的判决,那么他将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并通过信用报告的方式向各大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公开披露,以便于这些单位在贷款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资助、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诸多领域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这也就意味着,被执行人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贷款支持,无法参与各类招投标活动,无法申请政府资金援助等等,从而在日常生活与职业发展中遭受重大影响。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在看守所能会见吗

法庭的裁决已经下达,并且在押囚犯在看守所内仍然有机会进行会面交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拘留的罪犯在此期间,只要经过案件处理机构的许可,且经过公安部门的批准,便可与他们的近亲通信和会面。

与此同时,其他人员探望这些被拘禁的人时,每个月的允许次数不应该超过一次,每次持续的时间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每一次会面的时候,拜访者和被访者的随行亲属人数不能超过三位。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判决书不执行会怎么样”,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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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不执行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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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不执行会怎么样
一、若判决获得赞同生效之后,当事人有意拒绝履行,原告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乃是司法救济路径中的核心环节,缺乏强制力支撑的判决仅乃一纸空文,司法权威无处彰显。因此,向法院申请强制事项属于民众的法定权益,亦为法院必须接纳且必须履行的职责所在。二、若判决已获批准生效并具有执行之可能,但当事人仍故意不予履行,此种行为或可被视为轻度罪行,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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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不执行会怎么样
若法院裁判文书得不到执行,会导致法律失去威严,影响司法公正性。当事人若拒绝履行,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若故意逃避执行,情节严重者可能触犯刑法。被执行人不履行金钱给付判决,需支付债务利息和相关费用,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受到信用惩戒,影响日常生活和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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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书是指依据判决制作的文书而裁定书是指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判决书与裁定书主要有以下四个不同:
1.两者适用对象不同。判决书解决的是实体法律关系问题,如定罪量刑的部分裁定书主要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但也解决一小部分实体问题,例如:减刑,假释等等。
2.可以有法律效力文书的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只能有一个而裁定书可以有多个
3.其书写要求不同。判决书只能用书面形式,格式和内容都有一定的规范而裁定书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
4.两者上诉与抗诉期限不同。判决书是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以内裁定书是自收到裁定书五日以内。
所以判决书与裁定书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其共同点都是依照法定的程序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执行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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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时会有单独的判决书吗
在未持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批准后,立即执行。执行完毕后,法院向各方发送结案通知,并保存卷宗材料数十年以备查阅。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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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下来后多久会强制执行?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书下来以后,送到当事人手中15天后就生效,如果没有提出再审进入执行程序,当事人需要立即承担和履行判决书的义务,拒不执行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运用国家强制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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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的舅舅因民事纠纷被告上法院,法院给出判决结果后想上诉,但是没时间,现在到了执行期了,请问裁决书与判决执行书之天可以上诉吗?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
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
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
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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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下来怎么执行?
法院判决书下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该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然,若是在判决生效之后,案件的当事人未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的,法院通常并不会采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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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下达后,未接到执行裁决书,是否可以执行?
[律师回复]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下达,被告迟迟未执行判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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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一直不给开判决书怎么办?法院执行不下判决书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已经超过强制执行期限,那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那你也只能是吃哑巴亏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应该看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调解)的内容,看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时间,分几次履行,分次履行的
最后一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有没有超过两年。没有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扩展资料强制执行的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 又称执行文书。人民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
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
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
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执行收费 强制执行,是要收取费用(执行费)的,按照诉讼费的标准收取。申请强制执行之前,不会问申请人收费,等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要付费到。执行费上缴国库。利息 要是有生效的民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上面的财产。都要计算利息的,一般是2.12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应当加倍支付利息。注意安全 强制执行,一般都会引起一些仇恨。申请人尽量不要和被执行人见面,最好委托律师。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要怎样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要怎样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怎么执行
一、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二、执行机关和期限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最高人民和高级人民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交付原审人民执行。原审人民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三、执行场所和方法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四、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2、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
五、执行后的处理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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