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政处罚两年之后再不予以追究,则需参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根据该规定,如果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能被查出,那么有关部门将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然而,若存在特别规定时,此项法则将不予适用。
另外,本条所述之期间应该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算起;
而对于那些具有连续或持续状态的违法行为,则应自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相关法律法规设定了明确标准:
针对各种行政违规行为所进行的惩罚性措施,其追诉时效通常为两年。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效性的起点是从违规行为发生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并会一直持续到行为被发现或举报为止。
若在此期间内,上述行为未能被监管机构察觉,那么将不能采取进一步的处罚行动。
然而,如果该项涉及到损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益、严重堵塞金融市场秩序以及存在着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重大影响的违法活动,其追诉时效往往会有所延长,大约为五年左右。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处罚追诉时效2年有法律规定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