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出让金计算有哪些法律规定
凡以出让或有偿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建设单位,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相关规范及办法要求,在向国家足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杂项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方能合法使用该片土地。
自本文法律实施日起,对于新增建设用地所产生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国家将把其中30%比例上缴至中央财政,剩下的70%部分则予以保留并交由属地各级人民政府支配。
关于这笔资金的具体使用与管理细则,应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协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且须上报国务院进行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二、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
土地出让金,向来是由有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各方进行支付。
实际上,土地出让金乃是政府性基金的主要构成要素之一,特指各级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让渡给土地使用者之后,根据相关法规条约,按照规定的金额向获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总价(即土地出让交易总额),或者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为土地使用者继续持有土地,向土地管理部门所支付的续期土地出让款,抑或是原本通过行政划拨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为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增值等目的,主动向土地管理部门执行缴纳的土地出让款。
土地出让金的运算方法具体如下:
如存在实际成交价,并且此价格不低于对应级别的基准地价平均标准,那么就按该成交价不低于40%的比例计算土地出让金;
反之,如果成交价格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那就按照土地总价的40%进行计算。
另外,对于已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若需重新办理出让手续,同样按照占基准地价平均标准40%的比例计算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顾名思义就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将土地使用权在特定年限内授予土地使用者,同时要求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上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这一行为。
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通常需要签署正式的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最高可达到以下各项用途所设定的年限:
1.住宅用地上限为70年;
2.产业用地上限为50年;
3.用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用地通常也是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上限为40年;
5.综合性或者其他用地的年限则是50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选择以下几种途径:
1.双方协商;
2.公开招投标方式;
3.经过拍卖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土地出让金计算有哪些法律规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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