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同共有的权益如何分配

最新修订 | 2024-06-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关于共有房产的分割,协议分割是常用且有效的方法。各方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处理。若协商无果,进入裁判程序前,共有人仍可签订协议明确份额和分割方式。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可在不影响房产价值的情况下进行分割。
房产共同共有的权益如何分配

一、房产共同共有的权益如何分配

关于共有房产的分割问题,协议分割是其中最常用和有效的解决方式之一。

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经过充分协商,可以按照共同商定的分割方案来处理。

另外,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共有房产分割事宜,在进入裁判程序之前,各共有人仍有机会通过签订协议来明确各自的份额及分割方式。

然而,如果各方始终未能就分割方案达成共识,那么在不影响房产价值的情况下,法院有权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房产共同共有离婚后如何分割

关于房地产共同共有的离婚后分配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下:

1、关于婚前购置的商品房

如该住宅房是由一方支付全部购房款,那么该房屋便归属于其婚前所购住宅的私有财产,为该方单独享有所有权。

但倘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支付款项购买,依照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房屋应视为双方依据份额而共享,双方按照各自所占比例对房屋进行划分;

2、婚后购买的商品房。

假设住宅物是用双方婚后所得财产资金购买的,那么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此类房屋应视作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权利拥有。

无论产权证上标明的为哪位配偶名字,此类房屋都被视为夫妻两人共同拥有的财富,通常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共识,平均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共同共有的权益如何分配”,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产共同共有的权益如何分配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0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7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5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0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1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0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2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8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财产分割·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房产共同共有的权益如何分配
关于共有房产的分割,协议分割是常用且有效的方法。各方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处理。若协商无果,进入裁判程序前,共有人仍可签订协议明确份额和分割方式。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可在不影响房产价值的情况下进行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出轨方的财产分割权益怎么分配
14浏览 2025-02-14
信托收益如何分配,信托收益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
[律师回复] 随着信托行为越来越多的出现,夫妻双方在婚后可能将重要的财产委托信托机构进行信托。夫妻离婚时信托收益如何分割,信托收益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要了解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信托。<br/>一、什么是信托财产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管理或处理的财产,也叫信托标的物.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有: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财产权。<br/>二、信托收益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价证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只有资本证券具有较好的流通性,通常是营业信托中常见的信托财产。那么,离婚时,信托收益如何分割呢<br/>三、信托收益如何分割只有当受益人主体资格消灭时,信托关系才终止,才须对信托财产进行重新处置。在夫妻以共同财产设立信托的场合下,夫妻双方是委托人,信托财产如何处置主要看受益人是谁。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一方,则信托财产仍由受托人管理,不存在分割或重新处置的问题;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之外的第三人(如子女),则情况相同;如果受益人是夫妻双方,则离婚影响到的是收益的分派,对信托财产本身并没有影响,因为共同受益人的离婚与受益人死亡、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等主体消灭的法定情形不同,不影响信托财产的处置。根据我国《信托法》第54条信托财产如何分割,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的归属次序是:信托文件规定的人、受益人及其继承人、委托人及其继承人。总而言之,信托财产收益如何分割,受益人的事先确定可以被视为是对财产收益的一种约定安排,因此,在离婚分割信托收益时,必须以此约定为准。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本来就是十分棘手的问题,如果涉及信托收益如何分割,那么问题将更为复杂,《婚姻法》、《信托法》将同时调整这种财产关系,因此,我们建议您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咨询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他将帮助你确定受益人的主体资格,并对信托受益的分割给出建议,以专业知识为您提供帮助,更安全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328浏览
专利权共有的利益分配怎么进行?
专利权共有的利益分配应当按照共有权人的共同约定进行,但是,如果是共有权人之间不存在约定的,共有人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实施利用该专利技术或者是许可他人使用,但是许可所得的收益应当在共有人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一般是平均分配原则。
10w+浏览
知识产权
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如何分配
离婚中,知识产权收益归属关键看婚姻期间。法律规定,共获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需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以保护子女、尊重妇女及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裁决。已确定个人所有的知识产权收益,则离婚时无纠纷。
32浏览 2024-06-07
小区公共收益是怎么分配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分配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委员会可以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分配吗 业主委员会不可以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分配。小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具体由谁支配需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 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4.5k浏览
离婚知识产权收益如何分配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知识产权收益如何分配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时如何分配知识产权收益?
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分割首先需要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所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
18浏览 2024-09-12
离婚时怎么分配知识产权收益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时怎么分配知识产权收益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时如何分配知识产权收益
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的分配: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
9浏览 2024-09-12
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申报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共益债权是否申报,破产法没有规定。由于共益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后才发生,优先受到清偿,并且总是和破产费用相提并论,而破产费用并不需要申报,因此有人认为,共益债权也不需要申报,而是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法规定随时支付。 债权人认为其享有共益债权的,同样要申报,如果管理人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提讼,由确认共益债权的数额,从而在破产程序中清偿。 首先,共益债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否存在共益债权,是否要求清偿,应该由债权人确定。共益债权与其他债权因为发生时间上的区别而导致其清偿上的优先性,是对共益债权人的特殊保护,但并不改变其债的根本性质。从本质上来说,共益债权对于债权人仍然是私权,如何处分完全取决于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是否存在、是否需要申报是由债权人确定的。即使存在共益债权,债权人仍然可以放弃。 其次,共益债权不具有劳动债权和破产费用的确定性。破产法规定劳动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直接确认,因为劳动债权在企业均有完备的记载,容易调查并确定债权人和劳动债权的数额。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必须先行支出才能将破产程序进行下去,费用数额明确。而对于共益债权,如果债权人未申报,管理人并不必然就认为债务人对外负有共益债务,因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看,所谓已知债权是指债务人账面上记载的债权,而有时候债务人认为某个合同已履行完毕,其财务资料反映对外并无债务,或者其认为并不存在无因管理、财产致人损害等情形,也就不存在所谓无因管理之债或侵权之债等债务。 另外,即使管理人认识到对外就共益债务存在争议,有时也难以确定共益债务的数额。比如本案中,管理人没有交付租赁物,应该返还的租金也许其能认识到,但是否应该赔偿损失其不能确定,如果赔偿,数额是多少则更难以确定。所以,共益债权与劳动债权、破产费用不能相提并论,不具有后者的确定性,不能因为对共益债权需要优先保护就认为该债权可以由管理人直接确认。也就是说,优先清偿的法律政策与债权如何确认的程序不可混为一谈。 从上述两点看,共益债权仍然要由债权人申报,而并非由管理人直接确定。当然,由于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管理人一般不会不知道共益债权产生的事由,对于债权人与管理人的争议也较明了,因此,为了避免债权债务关系的不确定,并不妨碍管理人主动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提出共益债务确认之诉。但并不能由此即得出共益债权不需要申报的结论,并进而将未申报的对债权人的不利结果直接加之于管理人。有人认为,管理人负有通知共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义务。但如前所述,共益债权(如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等产生的债权)的债权人是否存在对管理人来说有时并不明确,所以,在这一点上破产法也许无法走得很远,权利的保护仍然要依赖债权人自己。
460浏览
离婚知识产权收益怎么样分配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知识产权收益怎么样分配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共同产权房产怎么分配
处理共有产权房产的离婚分配,要综合夫妻财产分割意愿、贡献度、子女抚养、经济能力等因素。协议分割一致按协商结果,协商不成按司法惯例公平划分,会偏袒照顾子女、无过错、生活困难一方。
48浏览 2024-10-28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房产共同共有的权益如何分配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77****451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52****963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882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