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如何解散员工
程序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雇主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30天以上通过书面方式向员工进行通知,同时详细明确地说明驱离员工的原因。
其次,若享有的解约权,需先将理由通知到企业内部的工会机构知晓。接着,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提供法定的补偿金,确保合法正当的权益得到保护。在此基础上,企业有义务向被解聘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凭证,并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办理个人档案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倘若被解聘员工对于协商结果并不满意,或是未能达成双方接受的协议,亦或已经签署了调解协议但未按期履约,此时他们可向行业性不良行为调解组织提出申请;
如若调解无果或是达成调解协议后依旧不履行,那么他们还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经营不下去解散员工要赔偿吗
面对公司经营面临困境而选择解散的情况下,尽管无需向员工支付额外补偿金,但仍须履行支付经济补偿责任。这项补偿根据员工在所属单位服务的时长来定,即每满一年,则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金额作为补偿。对于实际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但未达一整年的情况,可视作一整年处理;相反,若工作时常低于半年,那么就只能获得相当于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如何解散员工”,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