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多个被告,诉讼请求怎么写
对于涉及众多被告的诉讼状,应以居中的方式书写标题,并在其中详细陈述原告与各被告之间的具体情况。
接下来的正文部分应当依据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初衷,明确且详尽地列举出所希望得到的结果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与原因。
在描述案情的过程中,务必依据客观真实情况展开阐述,强调事情的来龙去脉与细节。
最后,在文末注明起诉法院之全称、具体的起诉日期以及原告的亲笔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二、存在多个债权人时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在众多债权人之间,应遵循如下清偿次序:首先是设定了担保物权(例如抵押权、质押权以及留置权)的债权,这些权利将优先于普通债权得到清偿。
其次,在固有担保物权之中,依次为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以及未经登记的抵押权来进行清偿。
最后,对于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的普通债权,则需依循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前后顺序来予以偿付,具体而言,基于所有权以及担保物权所设立的债权,将优先于纯金钱债权得到清偿,同时,这类债权还需要依照其登记的时间顺序进行优先处理,即先登记者优先于后登记者。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存在多个被告,诉讼请求怎么写”,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