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村村民之间土地转让手续如何办理
在以土地使用权转让为目的时,双方必须签署正式的书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且需依照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规范的投资开发活动;当涉及到具体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时,须向县级或者更高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应的所有权变更手续,最终获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方能生效执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二、同村村民之间宅基地转让有效吗符合规定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农村居民对于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不具备交易的资格;
然而在同一村庄范围内,村民之间是允许进行宅基地的转让行为的,但需双方共同向县级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申请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同村村民之间土地转让手续如何办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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