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补偿相关法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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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征地补偿,相关法律主要规定:需按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同时,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保障其生活。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关于征地补偿相关法律有哪些

一、关于征地补偿相关法律有哪些

关于土地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需根据土地原本的使用用途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费等多项费用;

此外,还应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其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若所征收的土地属于耕地范畴,那么补偿费用应相当于该耕地在被征收前三年内平均每年产值的六到十倍之间。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用,该项费用的作用在于对遭受拆迁影响的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其损耗程度来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方英尺的单价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此笔款项致力于弥补因房屋拆迁而使被拆迁房屋住户原有的临时居住环境或者寻找临时居所所带来的不便,依照临时居住环境的状况来划定档次,对于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房屋住户,将按照其家庭成员人数每月给予相应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该项费用的设立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工作的推进,或者是自愿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迁移至城市郊区,或是不再要求拆迁单位为其提供安置住房),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具体各项标准,将由当地各级政府依据本地区的实际发展状况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妥当规定与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关于征地补偿相关法律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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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占用耕地,我国实行什么政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征收耕地如何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7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土地管理法第47条还规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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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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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四、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五、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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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是在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当中明确的规定,涉及到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是需要综合考虑的土地的用途和土地资源带来的资产质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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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征地该不该建立相关手续?另农民将地征完是不可享其他安置?
[律师回复] 不同的信息披露遵循不同的时间规则、准确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一)真实、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的约束,任何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泄露有关的信息。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也是属于商业秘密、持续信息披露过程中、盈利预测报告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要求所披露的信息在数量上和性质上能够保证者形成足够的判断意识。完整性原则又称充分性原则。
(三)风险揭示原则发行人在公开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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