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生签了合同没有加班工资怎么办
实践学习阶段中所产生的劳资纷争通常不被纳入劳动争议范畴之中。实习生的延长工作时间是否应当获得相应的加班工资,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实际上习生实习期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内关于加班工资的支付问题,首要考虑因素在于双方是否已经达成了关于加班工资支付的共识,若有此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反之,若无相关约定,则无需支付加班工资。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合同关系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行为,当出现争议时,解决问题的主要依据便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倘若双方并未就加班工资事宜做出任何约定,那么实习生在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过程中便会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同样地,如果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务报酬、工资支付方式及时间、发生伤亡事故时的责任承担、合同的终止期限或者解除方式等方面均未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实习生在付出辛勤努力之后,可能会面临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的困境。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习生签署竞业限制合理公平吗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从根本意义上看,无论何种职业性质的雇佣关系,所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
针对担任特定职务且肩负保密责任的劳动者,企业主有权在雇佣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之达成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并且明确规定在解除或终止雇佣合同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实习生签了合同没有加班工资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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