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医疗期满后公司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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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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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病愈后无法恢复全职工作,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并支付一个月薪水作为代价,再根据实际工作年限赔偿相应薪资。满1年支付经济补偿金,6-12个月算1年,不足6个月算半年。月薪超行业平均3倍,按3倍计算,上限12年。医疗假期是员工因病或工伤暂停工作、治疗和休息的时间,结束后仍无法工作,用人单位可依法终止劳动关系。
员工医疗期满后公司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员工医疗期满后公司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对于劳动者在医生所给予之康复疗程结束之后仍无法恢复全职工作能力的情况,用人单位需在提前三十天之内以书面声明的方式告知该员工并且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水作为代价,同时再根据该劳动者在本企业中的实际工作年限进行相应的薪资赔偿。只要劳动者在本企业中累积服务满了一年,那么用人单位就应按照每月一定金额的标准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其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是未达一整年(6与1之间),则此期间可视为一完整年度;若工作不足六个月的话,那就只能看作是半年来处理。

然而,如果劳动者的月度薪酬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行业平均月薪的三倍,那么此金额乘以三就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额,这笔赔偿的总年限上限最多也不能超过十二年。医疗假期则是指劳动者由于生病或受工伤等缘故而被迫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和充分休息的时间段,任何本公司的员工都有权利根据自身累计的工作年限享受一定长度的医疗假期。如果法律赋予的医疗期结束后,由於劳动者仍旧无法恢复正常工作状态,用人单位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员工医疗期满应提前多久通知

自员工医疗期结束之后,若其无法再担任相应职务,为维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预先通知员工方可依法解约。

依据现行法规,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工人工人本人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另行向工人发放一个月工资后,方能顺利解除劳务契约。而针对患病员工而言,其在法定医疗期限之内的劳动权益受到法律严格保障。即便医疗期满后因身体健康状况未能继续参与用人单位所部署之相关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亦应在事先预先书面通知劳动者之后,方可解除劳动协议。反之,若未履行上述程序,则仍需支付工人一个月工资作为额外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医疗期满后公司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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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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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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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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