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半个月会怎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士,若经判断有必要进行逮捕,应于拘留期满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予以审批许可。如有特殊情形,申请的期限可适当顺延,但最长不超过四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频繁作案、团伙作案的重犯嫌疑人而言,他们的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在此期间,人民检察院须于收到公安机关呈交的逮捕申请书后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若未获得批准,公安机关须将此信息告知当事人,同时尽快把实际执行事宜通知人民检察院。倘若案件仍需进一步调查,且当事人具备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资格,则需依法办理相应手续。由此可见,如果某人被刑事拘留约半个月(约等于15天),这往往是因为公安机关已在拘留到期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批捕的申请,正在等待审议结果。若获许可,被拘留者将会被依法逮捕,继续接受侦查工作;反之若是未能获得批准,被拘留者会得到释放,除非他们也满足其他的上诉情况,比如享有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半个月有可能出来吗
拘役期间,通常而言当事人将在14日内获释,然而最长可以延续到37天。如果检察机构批准进行逮捕,那么其期间适用于法院作出判决,直至罪犯正式确立罪行为止。详情如下所述:
1、倘若警方认为被拘役者涉嫌必要的逮捕,应当于拘留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若存在特定情况,此申请的期限可适当延长1日至4日。
2、针对流动和反复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员,提请审批的时限可以延长至最多30天。
3、人民检察院自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之后,应于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地方公安机关在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之后,如果经判断确有必要进行逮捕,那么应该在拘留执行期届满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检察机关提交批准逮捕的申请。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申请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四个工作日;对于那些被认定为累犯的犯罪嫌疑人,其申请期限甚至可以延长到三十天。当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申请之后,他们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就必须及时地将这一决定通知给相关的当事人,并且同时也要通知检察机关。如果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么公安机关将会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这些事项。因此,如果某人被刑事拘留了大约半个月的时间,那么这很可能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批准逮捕的申请,现在正在等待检察机关的审议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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