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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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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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属约定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任一方可依法解除,属法定解除。
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有哪些

一、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合同解除可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两种情况,当双方在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合同则属约定解除范畴;若出现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可依法行使解除权,此时的解除即为法定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法关于30%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经正式宣告停用。现行法律对于买卖合同所涉及的违约金问题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当事人的意愿应作为首要考虑因素,如若双方对违约金具体数额无明确约定,则可根据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予以综合衡量;

其次,无论有无事先设定的合同条款,违约金的金额以不高于因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30%为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合同的撤销,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法定撤销以及约定撤销两种类型。其中,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便可以解除合同,这属于约定撤销的范畴;而当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无法得以实现时,任何一方都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解除该合同,这便是法定撤销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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