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土地可以转让别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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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土地转让需遵循相关法规,违反国家级法律将不得批准。获得当地政府认可并在乡级政府指导下完成的转让,如农业企业接手,视为合法。符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并持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企业转让也合法,受法律保护。
农村的土地可以转让别人吗

一、农村的土地可以转让别人吗

关于农村土地的转让限制问题,必须遵循相关法规才能使其合法有效;倘若在协议中违背了国家级别的法律条例,那么此类土地转让将无法得到许可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若能征得当地政府部门的认可并在乡级政府的指导下完成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程,如有农业企业(如大型农业集团、农村家庭单位或农业合作社等)接手,便可视为合法行为。

此外,若该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符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且已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企业,对农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则此种情况亦属合法,并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村的土地是国家的还是集体的

根据国家及农民集体所享有的权益原则,土地所有权的明确行使权仅限于国家与农民集体本身,而无法被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所共享。这种制度设定以及执行,主要源于我国实行的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政策。在农村区域,除去法律明文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之外,其余全部归属农民集体所有;

至于城市郊区的土地资源,同样划为农民集体所有,并且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等具体细分领域的土地权属。

然而,对于城市市区的土地,则归属国家全权所有。在这个大框架下,我们可以发现,在我国的土地权益制度中并不存在关于土地所有权的争议或者疑问,因为所有者始终只有国家或集体所有权,而非个别居民或者私人。随着不同领域的变迁与发展,集体土地仍然未发生改变,仅仅进行了使用权流转或承包权的变更,而这些产权使用限制都不能够传承至后代。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关于农村土地转让,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各种相关法律法规。若是侵犯了国家重要法律,则禁止得到审批机构的核准。唯有经过本地政府的正式认可,并且在乡镇政府的严密监管与指导下完成的土地转让,比如由农业领域的企业接收,这样才能被确认为是完全合法的行为。那些,遵循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持有乡级政府颁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用地企业进行的转让同样属于合法范围,并且受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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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让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土地转让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转包与转让有两个原则区别:
①流转的决定权不同。转包由承包方自主决定,不必经发包方同意而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事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②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转包期限届满后,原承包方仍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转让则不同,转让后,原承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终止,由受让方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从转让之日起,原承包方不再享有该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另外,备案要求也不同。转让的,因已经发包方同意,由受让人与发包方重新签订了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则无需再报发包方备案而转包及其他方式流转的,因无需经发包方同意,须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但发包方仅以未报备案为由请求确认流转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由此可见,文章开始谈到的情形,虽然合同名称写的是“转让合同”,合同条款中使用了“转让费”、“转让期限”的词语,但未经发包方同意,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转让合同无效从合同的实质条款内容看,也属于转包合同,因而不能认定其为转让合同,而应确认为转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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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让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土地转让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
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
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
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农村土地不能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者不能买卖土地产权,只能依法在一定期限内有偿出租或让渡土地使用权;也不能随意改变所属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征占自己所有耕地时,也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既然不能转让,那土地转让和土地承包的区别也就无从说起。至于土地转包法律是允许的。《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特殊民事权利进行处分,但承包人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对于转包行为,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备案;对于转让行为,需经双方签定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同意。
农村土地转让合法吗农村土地转让有什么好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确权后可以转让,不需要过户,但是需要进行登记。 在农村土地中,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可以依法进行土地流转,其中流转方式之一即为转让。但是农村土地转让有比较多的政策限制,首先,转让的双方必须同属于统一集体组织,并且转让需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必须要注意的是,土地转让后你会失去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会与接收转让的人签订新的承包合同,所以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之前请务必考虑清楚。 农村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发生转让的,如果其合同已经村委会同意和乡镇政府鉴证的,可以对受让方进行确权登记;如果是非法转让的土地,其土地的不动产应该确定给转让方;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并经依法批准的,应当将土地确权给受让方。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不能买卖,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我在转让农村土地,转让给同村的小伙伴,我们打算签转让合同,你们谁有农村土地转让合同样本?
[律师回复]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 )亩地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规定:
一、转让土地四至:东至 为界,西至 为界,南至 为界,北至 为界。
二、转让土地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 )亩
三、转让金额:
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 计算,共计 元整,作为征地补偿费,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其他规定
1、乙方在付清协议规定款项后,所得到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时,甲方需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在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3、若国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门占用该地块时,由于乙方已经开始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转让期限
由于本次转让,乙方已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补偿费,因此转让期限永久。
六、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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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让流程
1、提出申请。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2、审核、登记。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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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让合法吗
农村土地的转让是有限制的,如果转让土地是满足法律规定的话,那么就是合法的;如果在协议中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那么土地的转让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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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让协议范本
写清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详细信息。表明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内容写明转让目的,转让期限。转让价格,支付时间和方式,土地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和使用的特别规定。结尾双方署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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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让合理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确权后可以转让,不需要过户,但是需要进行登记。 在农村土地中,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可以依法进行土地流转,其中流转方式之一即为转让。但是农村土地转让有比较多的政策限制,首先,转让的双方必须同属于统一集体组织,并且转让需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必须要注意的是,土地转让后你会失去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会与接收转让的人签订新的承包合同,所以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之前请务必考虑清楚。 农村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发生转让的,如果其合同已经村委会同意和乡镇政府鉴证的,可以对受让方进行确权登记;如果是非法转让的土地,其土地的不动产应该确定给转让方;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并经依法批准的,应当将土地确权给受让方。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不能买卖,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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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让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农村土地转让合法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流转只能在本集体组织的成员间进行。如果要对外部人转让使用权,需要经过村民大会通过,并经乡镇政府批准,否则无效。也就是说,一切私下的转让合同都是无效的。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如何签订才合法,注意事项: 一、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土地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二、转让价格评估事宜  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价格低于市场价时,你是不能卖的,也是不能买的。另外,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   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买家)必须关注的重点。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   2、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除此之外,土地转让合同中也应该对这些问题进行说明,避免以后因此产生纠纷:   四、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  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这里就要清楚土地是否可以转作它用,农田变鱼塘、农田改厂房之类。有的虽不改变土地用途,却需改变出让合同限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用地条件。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  1、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无约定的,推定包含。国有出让土地未达到规定开发程度不得转让,划拨国有土地无地上建筑物不得转让。   3、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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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土地转让无效吗?
在农村土地转让并不是必然无效,但如果有权使用土地的村民在没有得到集体组织同意的情形下就擅自将土地转让出去,那么即使各方当事人是自愿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协议,该协议也不会具有司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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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转让农村土地的协议书,农村转让土地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因需要,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资源、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亩,坐落于(四至)。
乙方获得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互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互换土地的权属和承包经营权
双方互换土地,在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各自不再享有各自换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各自就换入的土地与发包方确定土地承包关系,享有换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各自就换入的土地与发包方确定土地承包关系,享有换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如在互换土地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交付时间和方式
互换土地的交付时间为年月日前,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的任一方鉴证,甲乙双方应分别向对方出具自己签名的互换土地交付收据。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据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争议条款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节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互换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注:本合同所称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承包土地能转让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承包土地能转让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村承包土地可以转让吗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七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
1、转包: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
2、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3、互换:互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互换从表面上看是地块的交换,但从性质上看,是由交换承包土地引起的权利义务本身的交换。
4、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5、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是在起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时争论较为激烈的问题。最终通过的法律只允许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6、入股:《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入股流转方式是指该法第42条规定的入股方式,即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适用于哪些场合
1、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
2、土地流转试点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
具体选择何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承包方有完全的自主决定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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