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机关诱供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1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若受警察诱导性供词签字,可向上级公安或检察院举报。诱供属非法取证,当事人有权报告、控诉。检察院将调查核实,如属实将纠正,涉及刑讯逼供等严重违法,将追究刑责,最高处三年徒刑或拘役。
被公安机关诱供了怎么办

一、被公安机关诱供了怎么办

若遭受到警察实施的诱导性供词签字并进行立案处理,然而证据确凿无疑问时,便可向上级公安部门反应举报,同时也可向检察院提交投诉及举报请求。所谓诱供,乃是指警方通过种种手段诱导刑事被告人或证人按照其主观意图或揣测去做出某种供述,这无疑属于非法搜集证据的不当行径。对于这种不合法的取证行为,当事人有权及时报告、控诉乃至举报。而当人民检察院接收到这类报告、控诉、举报或是察觉到相关侦查人员采用了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时,他们会立即展开深入调查核实。如果事实证明情况确实如此,检察院将会给出相应的纠正意见。但如其中涉及到触犯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侦查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严厉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被公安机关打电话说涉黄什么办

请您务必前往当地派出所接受相关调查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义务配合公检法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特别是涉及到违法行为的调查,更应积极响应并接受调查。若您确有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涉嫌嫖娼,那么所面临的最严重的后果也仅限于行政处罚

然而,如果您拒绝接受调查,那么可能会导致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假如您被警方施加了诱导性的手法迫使签署供述书,您完全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进行检举揭发。故意诱导当事人作出陈述属于不正当的取证手段,作为相关当事人,您有权利提出申诉和控告。检察院将会对这一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如果发现事实确实如此,他们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纠正。如果涉及到刑讯逼供等严重违法行为,检察院将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最严厉的处罚可能为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被公安机关诱供了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74****2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4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1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1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7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2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0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8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6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被公安诱供检察院能翻供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被公安诱供检察院能翻供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想知道关于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这方面的知识,如果是靠逼供获得的证词,是否是合法的,能使用吗?这方面还有什么相关的条文或知识?
[律师回复] 第五十四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讯问的时候,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严禁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一般情况下犯刑讯逼供罪的,根据具体情节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但是如果刑讯逼供的行为导致被害人伤残的,就要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且要从重处罚。
根据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 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被公安诱供检察院能不能翻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被公安诱供检察院能不能翻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安机关口供和检察院口供不一致怎么办
[律师回复] 口供是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刑事犯罪是由团伙作案的,团伙进行案件的就会形成共同犯罪,要对团伙作案的所有犯罪人员进行羁押,调查各成员在团伙犯罪中的作用,那么团伙作案口供不一致怎么办?团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陈述的口供不一致的,证明犯罪嫌疑人中有些人是在作假,侦查机关应该认真调查,查清犯罪事实,侦查人员也会结合其他证据认定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对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对不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在最终判决时可能会从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1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朋友本来是贩毒的,但因公安机关诱惑侦查,我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全国部分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六、特情介入案件的处理问题运用特情侦破毒品案件,是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手段。对特情介入侦破的毒品案件,要区别不同情形予以分别处理。对已持有毒品待售或者有证据证明已准备实施大宗毒品犯罪者,采取特情贴靠、接洽而破获的案件,不存在犯罪引诱,应当依法处理。行为人本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意图,而是在特情诱惑和促成下形成犯意,进而实施毒品犯罪的,属于“犯意引诱”。对因“犯意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依法从轻处罚,无论涉案毒品数量多大,都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行为人在特情既为其安排上线,又提供下线的双重引诱,即“双套引诱”下实施毒品犯罪的,处刑时可予以更大幅度的从宽处罚或者依法免予刑事处罚。行为人本来只有实施数量较小的毒品犯罪的故意,在特情引诱下实施了数量较大甚至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毒品犯罪的,属于“数量引诱”。对因“数量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应当依法从轻处罚,即使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一般也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不能排除“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的案件,在考虑是否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要留有余地。对被告人受特情间接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参照上述原则依法处理。因此,因公安机关“特情”而事实毒品犯罪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您可以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详细咨询律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公安诱供检察院可不可以翻供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被公安诱供检察院可不可以翻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机动车安全检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对机动车强制性的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为了保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能够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从道路准入的环节就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机动车检验还要保障在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查明肇事车辆,救治伤员,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要求,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一)机动车行驶证。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是为了确认接受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的身份,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所必需的。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是推广和落实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实际需要,也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这一险种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及时救治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处理因交通事故发生的纠纷有重要作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之所以明确规定除需要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外,任何单位不得再增加其他条件,是为了防止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利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强制性,在检验时随意增加各种附加条件,搭车收费或者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履行一些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无关的义务的,增加群众负担,影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于要求增加其他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有权拒绝,车辆检验机构不得因此拒绝对车辆进行安全检验。对于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仅机动车所有人,任何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予以纠正。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被诱供可以翻供吗
可以。诱供属于程序违法。只要是被诱供,在法院庭审时,可以当庭翻供的,只要没有犯罪.之前的口供是无效的。如果是经法院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采用非法方法收集口供情形的,则可以推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对机动车强制性的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为了保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能够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从道路准入的环节就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机动车检验还要保障在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查明肇事车辆,救治伤员,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要求,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一)机动车行驶证。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是为了确认接受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的身份,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所必需的。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是推广和落实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实际需要,也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这一险种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及时救治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处理因交通事故发生的纠纷有重要作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之所以明确规定除需要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外,任何单位不得再增加其他条件,是为了防止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利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强制性,在检验时随意增加各种附加条件,搭车收费或者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履行一些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无关的义务的,增加群众负担,影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于要求增加其他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有权拒绝,车辆检验机构不得因此拒绝对车辆进行安全检验。对于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仅机动车所有人,任何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予以纠正。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批捕后公安机关还能改口供嘛
被批捕后公安机关当然不能改口供,其实有没有被批捕公安机关都没有私自改口供的这种权利。除非在录口供的时候有误会,有错误的这些情况,那么在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反映以后,警方必须补做笔录,而不是直接在原口供上进行修改。警方私自修改口供的,可以在庭审时当庭提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商执法人员向公安机关提供伪造证据,使行政对应人受到刑事追究。
[律师回复] 涉嫌盗窃罪,要根据涉案金额、有无自首立功、受害人谅解等情节,由法院综合全案确定刑期,盗窃42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n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nrn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n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n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1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被公安机关诱供了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