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未能进行伤残鉴定,保险公司将只负责理赔除伤残赔偿金以外的各项费用;但是,关于残疾赔偿金方面的支付,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在实际情况中,有时会遇到保险公司对提交的鉴定结果持有异议,他们可能会认为鉴定所评定的等级过高,从而拒绝全额或部分理赔,并采取打折赔偿等方式。若对此事诉诸法庭,保险公司有权请求重新展开鉴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二、保险公司不理赔一直拖着怎么办
若您遇到了保险公司长时间未能予以赔付的问题,最有效的措施便是直接与该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以求得详细的解释说明,同时了解其审核判定的结果和原因。若保险公司置之不理,或是未能履行合理的赔偿责任,那么身为投保人的您便有权利向贵地区的保险监管机构提出投诉并请求相关部门介入处置,
此外,您还有权直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投诉行为或者启动法律诉讼之前,我强烈建议您尝试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只有在协商达成一致之后,才能够继续接下来的理赔流程。若是经过多次努力依然无法化解争议,那就需寻求执业律师的协助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在尚未进行伤残鉴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需要负担非伤残方面的赔偿金额,对于涉及到残疾方面的赔偿金则无需承担。同时,如果保险公司对于鉴定结论存在异议,根据相关法规,他们有权拒绝全部或者部分的理赔金支付。然而,如果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就此问题产生纠纷并诉诸法律程序,那么保险公司可以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