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房意向金未能得以退还,您有权选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提出投诉,或直接向当地相关司法机构发起诉讼。需要明确的是,购房意向金并不等同于定金;它是指在选房过程中,房地产商为了确认客户的购买诚意而预收的款项。因此,该笔资金应当依法按照预约合约规定,由开发企业退还给消费者,否则将面临法律诉求和赔偿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意向金可以退吗
关于购房意向金是否能够退还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购房意向金本质上是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常见的一种营销手段,它的存在基于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约定,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其初衷乃是为了激发购房者的购买热情并提供相应折扣优惠。
因此通常情况下,缴纳的购房意向金将被默认为未来支付房屋全额价款之一部分。若购房过程未能顺利完成,该意向金应予以无条件地退还予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在遇到购房意向金无法追讨回来的情况时,阁下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进行维权。您享有权力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投诉或者向所处地区的司法体系提出诉讼请求。相应地,意向金则有别于定金,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保障购买诚意而预先收取的款项,依照约定,其理应予以退还。若不然,相关人员将会面临法律追究责任以及赔偿损失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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