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与侵占罪乃是性质迥异的两类犯罪活动,其各自构成要件以及法务负担皆存在显著差异。诈骗罪主要涉及未经合法途径获得并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采用欺诈手法令受害者主动交出财产;相反,侵占罪则侧重于将受托代管的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在辩护过程中,若能证实被告的行为更加贴切地符合侵占罪所规定的特性,如该等财产原属被告掌控之中且未曾借助欺骗之手段,从理论上来讲,或许可以将原本定性为诈骗罪的指控辩称为侵占罪。
然而,这种转换需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均可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诈骗罪辩护律师什么时候请
在我国,律师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法定权利,自当事人首次遭遇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具有侦查权的部门进行讯问之时,或是该等机构对其采取了任何强制性的法律措施,便得以启动和行使。对于被检察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并将提起公诉的被告而言,他们也有权利在案件法庭审理的任何阶段聘请律师来全权代表自己进行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诈骗罪和侵占罪这两种犯罪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类型,具备各自独特的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通过采用不诚实或欺骗性的手段来获得他人的财产,而侵占罪则是指把原本不是自己所有或者代为保管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的行为。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更加符合侵占罪的特征,例如,财产本来就处于他的控制之下并且没有任何欺骗行为,那么从理论上讲,可以尝试将诈骗罪辩护成侵占罪。然而,这种转换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普遍适用的方法。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