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算免罪吗
在我们理解中,取保候审并非等同于罪犯的豁免权。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必要的司法措施,其初衷在于确保诉讼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并非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刑事责任的减轻或豁免。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仍然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审判,最终的判决结果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来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算刑事立案吗
关于取保候审一事,它实际上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一般情况下,在刑事诉讼活动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负责法律事务的司法机构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被捕但需要更改强制性措施的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为了确保他们能够遵守法律规定,配合调查与审理工作,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是支付保证金,并且会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保证他们随时接受传唤,且不会逃跑。同时,这也代表着司法机构对于这些人员暂时停止监禁或者部分解除监禁状态的一种权利行使。总的来说,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其实就是立案之后的侦查机关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项司法措施,而非法律上对刑事责任的豁免。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整个诉讼过程能够顺利、高效地推进,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因此逃脱法律制裁。在此期间,他们仍然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各项调查工作并接受审判。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则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决定,因此,取保候审与免除刑事责任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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