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子有什么证
在进行农村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建筑物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证件包括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房产证以及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内的诸多证书。唯有这些证书齐全且合规后,方能确保所建成的房屋具备完整的产权权益。对于那些通过合法途径建造房屋并希望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人士来说,他们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以下必备材料:
首先是登记申请书;
其次是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四则是申请登记房屋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文件;
第五是房屋测绘报告或村民住房平面图;
最后是其他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而如果申请人希望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话,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关于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以及其他相关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用的补偿事宜,若涉及果园领域,我们将严格参照当地相关标准执行。【征收范围】为了广大公共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令,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有权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组织、个人的房产及其他不动产。在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依法、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要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征收组织或个人的房产及其他不动产,也应依法给予合理的征收补偿,以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征收个人住宅的情况下,更要保证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受影响。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在农村地区进行住宅用地的修建作业时,要求施工方必须具备相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房产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必需文件。对于已经合法修建好并申请初始所有权登记的用户来说,他们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证明资料、详细说明城乡建筑规划情况的证明文件、以及经过专业测量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报告等一系列必要材料。此外,如果是由村民提出的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则还需要额外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