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停缴社保有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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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员工选择离职并暂停其社保参保,这可能会对相关的工伤赔偿产生影响。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将不再承担支付其他伤残赔偿项目的责任,转而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为您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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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鉴定后停缴社保赔偿

在进行了必要的工伤鉴定之后,如果员工选择离职并暂停其社保参保,这可能会对相关的工伤赔偿产生影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具体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将不再承担支付其他伤残赔偿项目的责任,转而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为您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用人单位亦需为您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如若用人单位之前尚未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过工伤保险费用,则需要全额承担各种类型的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鉴定后病情加重瘫痪怎么办

关于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后,若伤者病情有所加剧该如何应对的问题,我们给出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如果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布之日起一年之内,伤者的残疾状况出现了新的变化,那么他们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请求。同样地,如果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布之日起满一年后,双方都认为伤者的病情已经发生了变化,也可提出复查鉴定的要求。最终,将以鉴定结果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

其次,工伤鉴定费用应由劳动行政部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的收费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在200元至800元之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倘若贵司的员工决定辞去职务且暂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将会对员工在工作期间所遭受的工伤赔付产生潜在的影响。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将无需再负责支付其他形式的伤残赔偿款项,取而代之的是工伤保险基金向您的员工支付一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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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是缴纳社保的种类不同,很多职工都知道,在职时公司会为我们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所能缴纳的只有养老和医疗保险这两种,因为按照规定其余的三险一金个人是无法缴纳的。
  
二、单位职工所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缴纳比例不同
  五险一金缴费总额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公积金缴费比例)3元的大病医保这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都是由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共同缴纳(各地的社保缴费比例略有差异)一般来说企业所占的比重要大,以北京为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8,0.2
  
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1,个人缴纳23元(大病医保),至于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的,全部由企业买单,如果换做是个人,则需要个人全部缴纳。
  
四、缴费险种和比例不同,在计算退休时退休待遇就会有所差异,根据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女性参保人员在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否区别的,单位女干部一般是55岁,女工人50岁,而个人的一律是55岁,男性参保人的退休年龄是相同的,目前都是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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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断期间不计算工龄,将来会亏损工龄工资;
2、中断期间没有个人账户金的进入,将来造成个人账户金减少,计算养老金时会有一定的亏损;
3、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会将一生所中断的时间累加,累计中断12个月就会前推一年计算养老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停止缴费的次月开始,就不可以享受基本医疗和生育医疗的统筹支付资格了。就是补缴了续保了,医保欠费三个月以上,需要6个月的等待观察期,才可以享受以前同样的待遇;生育保险中断后,必须重新算参保时间,必须连续缴费半年(有的地方是一年),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基金统筹。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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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纳比例不同
  五险一金缴费总额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公积金缴费比例)3元的大病医保这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都是由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共同缴纳(各地的社保缴费比例略有差异)一般来说企业所占的比重要大,以北京为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8,0.2
  
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1,个人缴纳23元(大病医保),至于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的,全部由企业买单,如果换做是个人,则需要个人全部缴纳。
  
四、缴费险种和比例不同,在计算退休时退休待遇就会有所差异,根据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女性参保人员在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否区别的,单位女干部一般是55岁,女工人50岁,而个人的一律是55岁,男性参保人的退休年龄是相同的,目前都是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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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交社保停缴状态下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辞职后五险一金的处理: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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