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双方落款日期不一致怎么办
当涉及到合同双方在签署文件中的时间差异时,应当以最后一方落款的时间为准,从而确定该份合同的正式生效日期。此外,当所有当事人都已经签上了各自的姓名,加盖了公司印章或者在文件上按下了指纹印记的时候,此时就可以认为这份合同已经正式成立并且开始生效。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所起草制定的合同,自其正式成立的那一刻起便开始生效,并对所有相关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样有效吗
合同双方签署的日期未必必须保持一致,并不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将合同成立的时间理解为是由最终一方签署确认之日起计算的。
依据我国于初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明确指出,当诉讼仲裁活动中涉及到的当事人选择采用合同书本式订立合同时,只有在所有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都进行了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之后,该合同才算正式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之前就已尽到了自己应有的主要义务且得到了对方的接收和认可,那么这时该份合同也会被视为有效并按照规定执行。
此外,法律、政策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此有所要求,即这些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但若当事人未能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但只要有一方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主要义务并且获得了对方的同意和认可,那么这份好不容易达成的合约仍然能够成为有效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生效需遵循最后签署方的时间准则,无论是手签还是加盖公章或者留下指纹印记均可。在所有合同签订各方完成这一确认程序之后,无论援引何种法源律据,合同即刻发生效力且具备了法律约束力,并且会从其正式生效日开始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