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全责医院开休假用自己的公休能赔吗
若因第三者侵权引发的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范畴之内,则可享受到双重赔偿权益。当劳动者因从事本单位职务外的其他车务事务而遭遇交通肇事从而导致自身受伤,若该情形被认定为工伤性质,劳动者应向肇事方寻求人身损害赔偿。在成功取得肇事方所给予的人身损害赔偿后,其还可继续享有工伤医疗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然而,如果是由于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而导致的伤害,即使被认定为工伤,也仅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对方全责可以不走保险吗
当涉及到交通事故纠纷时,若责任完全归咎于另一方,那么您方无需上报保险公司,由对方所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负责理赔。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依据以下两种途径解决:
①若双方均认为损失较小,不愿为索取保险赔偿而贻误繁琐的理赔步骤,选择放弃,此时便可商谈赔偿金额并达成共识。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后,支付赔偿金,同时相应地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做好备注。若是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申请保险公司或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②若双方均已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依旧希望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补偿,必须立刻通知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向该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倘若因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所引发的交通事故被判定为符合工伤范畴的情况下,伤员将有资格享受到双重的赔偿权益。在这种情况下,若劳动者因其从事与本单位职务无直接关联的其他车务事项过程中遭遇交通事故从而造成身体损伤,若该事件被正式确定为符合工伤特征,劳动者有权向肇事方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在顺利获得肇事方给出的人身损害赔偿之后,他们仍可以继续享有工伤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然而,若是因为本单位在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而导致的伤害,即便被认定为工伤,也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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