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不服二审判决怎样申诉

最新修订 |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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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行政诉讼二审后,仍可向上级法院申诉,但原判决、裁定将继续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生效判决、裁定有疑问认为有错,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第九十二条规定,法院院长发现生效判决、裁定有误或调解违反自愿、内容违法,认为需再审时,应提交审判委员会审议决定。
行政案件不服二审判决怎样申诉

一、行政案件不服二审判决怎样申诉

行政诉讼在经过二次审理之后,再次上诉仍然保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权利。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在此情况下,若当事人对于已被判定有效力的判决或裁决持有异议,并认为确存在错误的话,就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复审申请。

然而,这里必须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情况下,原有的判决或裁决都不会因为申诉而停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于这方面作出了详尽规定,其中第九十条规定:“当争议方对于业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决持有疑问,认为确实存在错误时,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再审,在此期间原判决、裁定仍应继续实施。”此外,第九十二条还明确指出:“各级别人民法院的院长,只要发现本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符合第九十一条所述任一情况,或者发现调解行为违背自己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存在违法现象,觉得有必要再审时,应当提交至审判委员会审议并做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

行政案件,即是关乎当事人权益及责任归属,且经过行政复议机构以及人民法院方面立案受理与审查处理的各项行政纠纷。这类行政争议一旦得到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层面的受理,便自动转变为客观存在的行政案件;而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启动处理行政争议的必要前提,便是行政争议事实的真实现象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特殊组织是否依循法律程序而发起的控诉或申述。依照整理、处理行政争议的相关机关的区别,可以将行政案件划分为两大类别

首先,是由行政机关自主处理的行政案件,亦即使公民、法人或其他专业机构普遍认为行政机关及其职员的具体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或欠妥之处,从而向相关行政机关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特定法定机构提出申诉或控告,此类相关机关在接收到相关投诉后,会予以调查并加以妥善解决的行政案件。

其次,则是被视为行政诉讼案件的类型,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特殊机构认为行政机关及其职员的具体执行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从而获得人民法院以公正、严谨的态度受理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行政案件;对于那些属于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范畴但同时又有行政机关自主处理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仍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其实施进一步的审理和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在行诉案件经过二审程序审理之后,当事人仍然享有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的权利。然而,无论是否提出申诉,一审法院下达的判决和裁定都应当继续按照既定方式予以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的第九十条规定,若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存在疑惑并确信其存在错误之处,可以寻求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途径。同时,第九十二条也明确指出,当法院院长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存在错误或者调解过程中存在违反自愿原则以及内容违法等情况时,如果认为需要进行再审,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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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第一百八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一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第一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第一百八十五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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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应当再审、裁定的情形,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 (一)有新的证据,缺席判决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未参加诉讼的;205、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认为有错误的。希望上面的法律规定能对你有所帮助;(十二)原判决、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四)原判决。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第一百八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管辖错误的,询问有关事项;(十一)未经传票传唤、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也可以提审,但不停止判决,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上级人民经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条件的; (二)原判决;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人民未调查收集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最高院《民诉法》意见,足以推翻原判决,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人民应当再审; (十)违反法律规定、裁定的,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原判决;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三)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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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2条的规定)。(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3条的规定)(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5条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人民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0条第2款的规定)(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1条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限制,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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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二审判决怎么申诉?
不服二审判决可以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人民法院会在三个月内审核完毕再审申请书,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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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一审判决不服二审能上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将案件移送二审(一个月左右)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
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刑诉解释》)规定:上诉人通过
第一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规定: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虽然《刑事诉讼法》对原审移送案卷、证据提出了三天以内的期限要求,但实际上由于一审工作流程、人力调配、上下级协调等原因导致一审在收到上诉状后基本不可能在三日以内将案卷移送二审。在实际情况中,一审往往是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一个月左右才将案卷整理完毕,移送二审。
第二审审查立案并移送业务审判庭(十五日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即予裁定驳回申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或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原审做出判决、裁定后,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请求。
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将案件移送二审(一个月左右)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
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刑诉解释》)规定:上诉人通过
第一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规定: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虽然《刑事诉讼法》对原审移送案卷、证据提出了三天以内的期限要求,但实际上由于一审工作流程、人力调配、上下级协调等原因导致一审在收到上诉状后基本不可能在三日以内将案卷移送二审。在实际情况中,一审往往是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一个月左右才将案卷整理完毕,移送二审。
第二审审查立案并移送业务审判庭(十五日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即予裁定驳回申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或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原审做出判决、裁定后,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请求。
二审判决书一审不服上诉二审还要收费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将案件移送二审(一个月左右)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
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刑诉解释》)规定:上诉人通过
第一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规定: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虽然《刑事诉讼法》对原审移送案卷、证据提出了三天以内的期限要求,但实际上由于一审工作流程、人力调配、上下级协调等原因导致一审在收到上诉状后基本不可能在三日以内将案卷移送二审。在实际情况中,一审往往是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一个月左右才将案卷整理完毕,移送二审。
第二审审查立案并移送业务审判庭(十五日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即予裁定驳回申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或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原审做出判决、裁定后,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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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不服二审判决申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对终审结果申请申诉的,不能申请申诉,但可以申请再审,而对申请再审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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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二审法院判决一审胜诉了,二审不服,可以申请二审吗
[律师回复] 不行,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就是终身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你如果不服二审判决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199、200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你好,哥哥的朋友在二审的判决刚刚下来,可是对结果并不是很满意,想要问一下不服二审判决可否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回复] 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以上就是关于不服二审判决可否申请行政复议的解答。望采纳。
我哥哥因为涉嫌贪污受贿罪,被人给起诉了。对二审不服,不知道行政判决执行二审不服上诉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我国是二审终审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生效判决,不能够上诉。
2/7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依法不准上诉或者当事人没有在上诉期内上诉,一审判决也为生效判决。
3/7
如果真的认为有终审判决有错判的情况,根据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情形则裁定再审,进入再审程序。如果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则驳回再审申请。
4/7
实践中,可以去上一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再审,递交再审申请书和原审的证据材料,如果有新证据,一并提交。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也可以去原审人民法院立案庭去申请再审。
5/7
如果被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去终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民事抗诉,如果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则可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民事抗诉。
6/7
实践中,可以去与终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去申请抗诉,由案管部门受理后转给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当然,也可以去与终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同级的检察院去申请抗诉,一般上级检察院也会把案件交办给下级检察院。如果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必须再审。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话,法院一般也会再审。
7/7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驳回后才能去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民事抗诉。
注意事项
没有进入再审程序时,原判决如已申请执行不会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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