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与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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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争议产生时,各方应秉持实事求是原则,以真诚态度进行友好协商,通过妥协达成和解协议。协商与和解分为自主和解和第三方主持下的和解。自主和解即双方直接交涉;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由外部调停者推动双方和解,旨在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协议。
医疗保险与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一、医疗保险与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1.协商与和解措施:当争议出现时,各方应当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展示真诚的意愿展开友好协商,通过相互妥协来达成一份大家均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与和解这一过程通常包含自主和解以及第三方主持下的和解两种方式。前者意味着没有第三方干预,由双方当事人直接展开交涉;后者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出面调停,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机制: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是裁判者,而非调解员,他会根据双方的争议情况作出裁决。当前,我国针对经济合同争议实施二级仲裁制度,若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可在收到二级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进行最终审判并作出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第三方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评判,因此并不具备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而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权力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人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相关当事人可向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途径: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全面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无条件地予以遵守和执行。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医疗保险去哪里补交

缴纳医保款项时,您需要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失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本地社保中心提交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即可。同时,社保中心设立了专门的服务窗口负责处理各种缴费业务。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进行了医保补缴,欠缴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被批准予以报销,并根据相关政策对个人帐户进行相应补划;然而如果欠缴时间超过了三个月,即使完成了补缴,欠缴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无法获得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指出:社会保障基金应当按照各类保险的性质合理设置资金来源,逐渐实行社会统筹管理。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参与社会保障,按期足额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

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面临纠纷之时,各方应当坚持运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定地以坦诚、友善的态度展开协商,最终通过寻求共同利益点找到彼此间的平衡,进而达成稳妥的和解协议。协商与和解的方式主要包括自主和解以及在第三方力量的主导下完成和解工作。其中,自主和解是指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沟通交流,而第三方主导的和解则是借助外部调解人的力量来推动双方达成共识,从而实现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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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证据必须说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其中,所有复印件必须以4纸张复印,对于费用单据的复印,必须按照费用发生日期和种类或费用的出具单位进行分类,并展开平铺于4纸进行复印。
医疗纠纷中患者怎么举证
[律师回复] 对于医疗纠纷中患者怎么举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中患者如何举证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证据必须说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其中,所有复印件必须以4纸张复印,对于费用单据的复印,必须按照费用发生日期和种类或费用的出具单位进行分类,并展开平铺于4纸进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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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务人员应当依法行医、切实履行高度注意义务、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与患者及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说明。只要医务人员做好自律,尊重患者权利、提高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很多医疗纠纷根本不会发生。
(二)、医院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减少医疗损害的发生。
(三)、医院加强宣传,建议医院可以印制一些宣传手册,宣传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使患者知道在医院自己应当遵守和配合的义务,明确解决医疗纠纷的正确途径,引导患者通过正确途径解决问题。
(四)、医院应当由专门机构处理医疗纠纷,建立专门的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按照规定接待和答复来访人员。
(五)、发生“医闹”事件后的处理程序:
1、与患者或其家属正面沟通、交流,融洽缓和医患关系,告知采取正常途径处理医疗纠纷;
2、甄别患者或其家属与医闹者,予以区别对待;
3、尽量不与职业医闹者发生正面冲突,劝阻无效拨打110,及时报警;
4、作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如利用摄像、录音留取医闹的证据,便于工作于司法机关追究医闹的责任。
5、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采取调解、行政处理、诉讼的方法解决医疗纠纷。如医院确实存在问题,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尽快的化解纠纷。医院没有问题的,应坚持按法律规定办事,不做无原则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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