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十八条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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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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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国家安全防护法》第十八项,申请工伤认定时,需向政府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工伤事故报告、医疗证明、相关证人证言、劳动合同及身份证明。请确保资料齐全,以便顺利办理。
工伤保险十八条内容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十八条内容是什么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表格”,其次是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劳动关系(包括但不仅限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最后是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格中还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对员工造成的伤害程度等关键信息。若您所提供的材料不够齐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有责任一次性书面通知您需要补充的所有材料。在收到书面通知并按要求补充完整所需材料之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会依法予以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加重给付负担:

(三)未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

(四)在设备、器材、劳动保护用品、特种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未按照安全生产和有关制度要求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五)在操作、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工艺和工作条件的安排、补贴等方面,未按照安全生产和有关制度要求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六)未按照规定提供防护设施、消防安全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具的;

(七)其他未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情形。

二、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什么

当您的员工在工作中不幸遭受工伤时,我们首先建议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事宜,以给予他们及时、有效的救援与治疗。在这个过程中,工伤保险基金将依法承担起为受伤员工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方面的补偿责任。而作为您也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受伤员工支付他们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等必要款项。当然,这些费用具体数额会因员工的伤情及各地区的政策准则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因为工伤导致残疾程度达到一级到四级的员工,您需要按期向他们发放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

其中,一级伤残的津贴标准是每月27个月的个人工资;二级伤残的津贴标准是每月25个月的个人工资;以此类推,直至四级伤残,其津贴标准则是每月21个月的个人工资。而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的员工,您则需支付他们对应月份的伤残津贴,津贴标准分别是每月18个月和16个月的个人工资。

同时,您还需依法替他们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保证他们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如果因为伤残津贴不足以满足员工生活所需,您有义务补充支付差额部分。至于七级到十级伤残的员工,您的责任相对较轻,只需按月向他们发放标准为13个月到7个月的个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依据我国《国家安全防护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之际,您需要向相应的政府部门提交以下必备材料并确保其完整无缺,以保证整个流程能够顺利进行:首先是工伤事故的详尽报告;其次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文件;此外还需要提供与此事项直接相关的证人的证词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劳动合同和个人身份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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