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撤销是拒赔吗
然而,拒赔则明确表示由于保险公司自身考量的某些因素,如未能在保障范围之内、因被保险人主动或被动导致的故意行为、明显的重大过失行为或是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未如实告知事实真相、隐瞒病症投保等情况,致使保险公司无法给予赔偿。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撤案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坚决拒绝赔偿,相反,这只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愿选择放弃了他们的理赔权利而已。
《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拖延。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说明理由;认为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给付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当事人不服人民调解机构的调解协议,或者调解机构无权进行调解,或者调解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调解无结果,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的约定。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注明仲裁事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的名称,也可以在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和仲裁裁决书上予以确认。
二、保险理赔先走强险吗
当遭遇车祸并触发损害时,您有责任首先使用交强险来保障权益。在道路交通意外发生之后,法律规定必须优先以交强险作为赔偿依据,若交强险无法满足赔偿请求,那么商业险才会根据交警的裁定,按照实际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机动车辆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而给受害者带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按照责任额度进行强制性赔付的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所谓保险理赔撤销,实为投保方或被保险方主动请求保险公司取消关于理赔的相关进程,进而放弃自身在此过程中所享有的各项权益。相较之下,保险公司基于对合同条款以及事实依据进行深入审查之后所作出的拒赔决定,其本质则是保险公司以自身的权力拒绝支付相应的赔偿款。这两种财务行为在行为主体上以及产生的根本原因上都有着非常显著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