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性质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系指行为人为满足自身强者心理或表达愤怒等情感需求,而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所列举的任何一种寻衅滋事行为,并对社会正常秩序予以破坏。其具体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随意进行人身攻击、追逐、阻挠、谩骂、威胁他人、强行索取或者任意侵占、占有公共财务及在公共场所引发喧嚣,致使公共场所秩序遭受严重扰乱的行为。若行为人召集多人连续施行上述行为,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课以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什么性质算开设赌场罪
以下几点因素可构成本罪的充分条件:
(一)主体条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普通公民;
(二)客体条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观条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且具有营利目的;
(四)客观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组织、招引多人参与赌博活动,或者以赌博为业,以及开设、经营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等行为。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解读应明晰为:行为人为满足其内心或情感上的诉求,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所列举之各种行动,从而对社会秩序构成了严重破坏。具体而言,此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他人进行人身侵犯、追逐、阻碍、辱骂、恐吓、侵夺公共财产以及扰乱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等多种情况。若有多人在同一时间段内持续实施上述犯罪行为,将面临五年乃至十年的监禁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金额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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