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近退休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关于拒绝辞退即将退休的员工这一行为,则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范畴。此规定系对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所应当遵循的重要限制之一。在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老年人群体同样承受着与年轻人群体同等程度的就业压力,然而,鉴于他们的身体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老年人往往不可避免地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正是出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我们有必要制定出相应的法律保护机制来应对这种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临近退休半年病假扣工资吗合法吗
这其实并不合规。
根据相关法规明文规定,职工在生病或者非因公受伤接受治疗的这段时间里,法定的医疗期中,他们的薪资待遇由企业按照制度来给予支付,也就是说病假的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发放,但是在此基础上仍需确保每月发放总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这件事告诉我们,员工在病假期间仍然有权收获工资收入,只不过可能与节前的正常收入相比有所下降,但绝对不能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就默认工资被扣除。而如果在病假期内,雇主直接减少了员工应得的薪资,无疑是违反了法律法规。此时,员工有权向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举报,若是这种方式仍然未能得到满意的结果,员工还有权向该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予以解决。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对于拒绝辞退即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的做法,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予以禁止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过程中,雇主必须严格遵守这一重要的法定义务约束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无论年长者还是年轻一代都承受着同样的就业压力,然而由于生理机能的衰退以及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老年劳动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为了切实保障老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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