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别人打骨折了对方和解了还要坐牢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准则,针对获得到被害人谅解的被告,即使其得到了被害人提供的解除了这一严重行动的谅解书,也并不能完全避免坐牢的可能性,具体情况还是需要视犯案时的真实情况来评估判断。
然而,鉴于被告所犯罪行性质较轻且并不构成重罪,因此在法官裁量判决时会予以酌情考虑适当减轻或减免刑罚。
此外,倘若认定被告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甚至无需施以刑责便足以达到惩戒之目的,那么,检察机关在审查过程中便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议。然而,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亦有足够的权力依法对被告进行相应程度的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二、把别人打了别人故意讹你怎么办
在发生了打架事件并对受害者给予相应赔偿之后,若对方采取了敲诈勒索之举,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报告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与处理。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赔偿项目中,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误工工资、陪护人员薪资、交通支出、住宿开支、住院期间伙食补贴、必须的营养补充等。如果受害者因为受到伤害而导致身体残疾,那么他所需额外支出的生活费用以及由于失去劳动能力而带来的收入损失也应包含在内,具体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购置费用等。只要赔偿金额在上述范围之内,便可视为合法且合理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即便行为人的过失导致他人骨折,且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行为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尽管获得受害者的谅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事处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规避刑事制裁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行为人的悔罪表现、赔偿情况以及社会危害性等,从而对其进行适当的减轻或者减免刑罚处理如果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检察机关亦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法院则可以依法对行为人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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